就誠如版大所說,100年的12月機車早就過戶給買你機車的警察,,而當鋪卻說是你去借款且行照在他那,那很簡單啊,你就請他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啊,因為這實在是很離譜的事,我給你的建議是:
一、先確定打電話給你的是不是當初你去典當機車的當鋪,因為當鋪通常不會做這麼離譜的事,畢竟經營一間合法有牌的當鋪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二、你的車子過戶紀錄在監理所都有紀錄,也先跟你買機車的警察聯絡,讓他知道這件事,必要的話請他代為報警或受理這個案件,當鋪通當不會打電話去討債。
三、就像你說的,若是你的車子在典當,一定沒有辦法過戶,而且跟你買車的警察也查過了,這代表你很有可能遇到詐騙集團,你可以打電話或是親自去那間當鋪查詢是不是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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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瓊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