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刷卡買車(含購物)後因一期沒有繳交銀行的款數乙節述說如下:
1.銀行對於持卡人首次(第一次)未按期繳交銀行規定的最低應繳數據時銀行並不會因此就認定持卡人有能力償還而故意不還就對持卡人採取強制繳納的措施,而會先請銀行的行員先以電話向持卡人做催促繳納的動作(行員通常會向欠款的持卡人作約二次的催繳動作)並告知需在甚ㄇ時候完成最低應該繳納的數據,
2.不過相對ㄉ該注意的是它ㄉ遲繳滯納金的百分比(相信你當初在辦理信用卡ㄉ同時已經詳閱過有關它ㄉ延遲繳交的利率問題~通常信用卡ㄉ利率都是非常的高,如果你根本就不在意的話你大可以不予理會它,繼續給它裝迷糊下ㄑ~因為鈔票是自印,利率再高也不怕)
3.當持卡人一連三個月都不理不睬時(未依規定繳交最低數據時)銀行ㄉ催繳部門便會對你發出通告如你依然顧我接下來的你便會接到法院的傳單,再不予理會的話可能就會接到法院的傳單甚至是通告(這時你就算是已經信用破產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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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瓊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